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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6年六合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

来源:信息资源处    发布时间:2026-4-20 10:45:15    浏览次数:2049

各中小学(幼儿园),职业学校,特殊教育学校:

  根据《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(第二十七届学生活动)的通知》(教技资〔2025〕53号)和《关于举办2026年南京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6年六合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对象

    全幼儿园、中小学(含特殊教育学校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)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。

二、项目设置

  1.基础教育组:课件、微课、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(人工智能主题)。

  2.中等职业教育组:课件、微课、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。

三、参赛办法及作品数量

   1. 常规项目

   基础教育组(含特殊教育组)、中等职业教育组由各校统一组织初选并推荐参赛作品,以校为单位进行作品报送。(不接受个人报名)

   2. 作品数量要求

   上报作品原则上幼儿园每园不超过3件,中小学每校不超过3件;特殊教育不超过10件;中等职业教育不少于5件; 

四、作品报送要求

    活动报名平台为“南京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(http://jxsjpy.jsnje.cn/),本次活动参加要求、测评要点、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详见平台首页“通知公告”中。

    基础教育组、中等职业教育组作品报送将在平台中进行,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“操作指南”中的“参赛教师操作手册”。

    请各中小学(幼儿园)于2026年5月18日前将本校初评后的作品以及相关表格附件,根据要求统一组织教师登陆竞赛平台上报。

    上报材料包括:作品登记表、课件、视频、作品文件包(与作品相关的所有材料,作品包里无“作品登记表”和相关材料,一律取消参赛资格)。其中,“课件”类作品请制作成“课件演示视频”上传至平台

    因平台设置要求,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作品登记表中的作品名称一致。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,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、准确。

五、作品资格审定与要求

    1.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。教师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。参赛作品将择优收录至“金陵微校”平台向教师免费开放。

    2.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,不得抄袭他人作品,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,或有政治性错误的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      

    3.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,每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。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以及跨区联合申报的作品。每件作品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(附件1、2)。

    4.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:

·    1)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;

·    2)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;

·    3)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市级、国家级活动的作品。

    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如作品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,其责任由作者承担。组委会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,可以公益形式对该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   奖项按照学段和项目,根据区级评比相关要求分别设置一、二等奖。本次活动将遴选部分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市级评比。

   未尽事宜,请与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,联系人:沈明,联系电话:57118712。


 

附件1: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(课件、微课).docx

附件2: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(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(“人工智能”主题)、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).docx

附件3:2026年南京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参加要求.docx

 


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

2026年4月20日

发布:沈明    审核:焦沫